海牙認證即APOSTILLE認證。
是指由海牙成員國政府機構統一出具的,對原認證的簽發人進行的二級認證,并在認證書上加蓋印章或標簽,這個過程就叫做APOSTILLE認證加簽(即海牙認證)。
海牙認證的英文單詞為Apostille
Apostille一詞源于法語,與英文的Certification同義。即“認證”,但與國內所指的“使領館認證”不同。“apostille”特指1961年《海牙關于取消外國公文認證要求的公約》簽約國之間相互承認的,特定的官方機構對公文上其主管部門所做簽字、蓋章的真實性予以確認的行為過程和結果,是一種特定的“認證”。
領事認證是多級認證的過程,一般文書需要經過簽發國的州務卿、國務院以及文書目標使用國駐文書簽發國大使館或者領事館的領事認證。領事認證制度流轉程序繁瑣,給各國間的交往帶來諸多不便。
隨著國家間交往的增多,國家之間迫切需要一種可以簡化領事認證程序的文書認證流程,海牙認證(Apostille)應運而生,目的是“取消外國公文書需經外交或領事的認證”。海牙認證(Apostille)提高了國家間文書的可信度,在國際文書流轉中發揮著重要作用。
海牙認證(Apostille)使文書在成員國之間流轉時,免除領事認證手續,僅需文書發出國外事主管機關簽發的附加意見證明書即可。海牙認證(Apostille)是由國家政府機構統一出具,廣泛得到其他國家認可的認證文件。1961年根據海牙公約開始實施。目前,世界上大多數國家都是海牙公約的成員國,現有以下各國:
阿爾巴尼亞 安道爾 安提瓜和巴布達 阿根廷 亞美尼亞 阿塞拜疆 澳大利亞 奧地利 巴哈馬 巴巴多斯 白俄羅斯 比利時 伯利茲 波斯尼亞和黑塞哥維那 博茨瓦納 文萊 保加利亞 中國香港和中國澳門 哥倫比亞 庫克群島 克羅地亞 塞浦路斯 捷克共和國 丹麥 多米尼克,英聯邦的 厄瓜多爾 薩爾瓦多 愛沙尼亞 斐濟 芬蘭 法國 格魯吉亞(從2007年5月14日)德國 希臘 格林納達 洪都拉斯 匈牙利 印度 冰島 愛爾蘭 以色列 意大利 日本 哈薩克斯坦 韓國 拉脫維亞 萊索托 利比里亞 列支敦士登 立陶宛 盧森堡 馬其頓 馬拉維 馬耳他 馬紹爾群島 毛里求斯 墨西哥 摩爾多瓦(從2007年3月16日起) 摩納哥 黑山 納米比亞 荷蘭 新西蘭 紐埃 挪威 巴拿馬 波蘭 葡萄牙 羅馬尼亞 俄羅斯聯邦 圣基茨和尼維斯 圣盧西亞 圣文森特和格林納丁斯 薩摩亞 圣馬力諾 塞爾維亞 塞舌爾 斯洛伐克 斯洛文尼亞 南非 西班牙 蘇里南 史瓦濟蘭 瑞典 瑞士 湯加 特里尼達和多巴哥 土耳其 烏克蘭 英國 美國 委內瑞拉.
中國大陸并不是海牙公約成員國,所以來自國內外的相關文件需要辦理海牙認證的,可以經由香港完成認證。
非海牙條約國之間的文書傳遞必須按照領事認證的程序來辦理,而海牙條約國之間的文書傳遞則可以通過海牙認證的程序來辦理。
海牙認證(Apostille)的程序:
海牙認證(Apostille)是對原文書的簽發人進行認證,附加一頁單獨的加蓋印章或貼標簽的認證頁。這個印章或標簽就叫加簽Apostille。
海牙認證(Apostille)不是對認證文件內容的認證,而僅僅是對文書簽發人的簽字及文書機構印章的認證,證明簽發人簽字及出文機構印章真實有效。
海牙認證(Apostille)一般由指定的政府機構進行,一般為國家的州政府或外交部。
A.個人文件認證
結婚證、出生證、離婚書、領養、寄養、親屬關系、死亡證明、工作經歷、授權書、聲明書、綠卡、護照、邀請函、單身證明、判決書、遺囑、犯罪記錄、房產證、成績單、學歷書、職業資格證書、醫學證明等等。
B.公司文件認證
注冊證書、法人資格、協議書、合同書、授權書、聲明書、證明書、委派書、商標證書、資產證明、董事信息、股東信息、公司章程、會議記錄、公司更名文件、發票、原產地證、報關單、產品證書、產品介紹及其他公司文件。
辦理周期:
海牙加簽在不同國家或地區辦理周期也不同,中國香港辦理周期為3個工作日,其他國家或地區都在3-15個工作日之間。
海牙公證辦理的流程:
將所需認證的文件寄送給香港秘書公司,讓國際公證人審核并出具公證書,并簽字蓋章,然后送往香港高等法院辦理認證。
海牙認證和大使館認證的區別:
海牙認證和大使館領事館認證的區別就在于:海牙認證可以在任何一個海牙公約成員國使用,辦理的時間短;大使館領事館認證只能在所辦理的當國使用,比如美國駐中國領事館大使館,那只能拿到美國使用,出了美國就不能使用了,且辦理的時間長,具體還要看當地政府的時間。
對于許多從事進出口或者外貿行業的公司來說,相關文件資料在國(境)外使用時,都必須辦理相關的國際公證認證手續,海牙認證則是比較常見的國際公證認證之一。